第19章 阿霞19
“霞光基金会”成立的消息很低调,但圈内震动。
注册资金五千万,全部来自阿霞个人。章程第一条就写明:专项救助被拐卖妇女及儿童,不设地域限制,不设救助上限,但设审核标准。
标准很严:必须提供立案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受案回执;必须配合法律程序;必须接受心理评估和职业培训;最重要的是——必须签署承诺书,承诺获救后不会返回被拐地,不会与加害者“和解”。
最后一条引发了争议。有媒体评论:“基金会是否干涉过多?受害者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
阿霞接受了唯一一次采访回应:“这不是干涉,是保护。数据显示,返回被拐地的受害者,二次受害率高达67%。我们提供的是救命稻草,不是情感绑架的绳索。要救助,就要按我们的规则来。”
基金会的运作完全商业化。有专业团队:律师、心理咨询师、职业规划师、安保人员。救助流程标准化:接案评估、法律援助、安全转移、心理重建、技能培训、就业安置。每个环节都有SOP(标准作业程序),每个案例都有编号归档。
第一个月,接了十七个案子。最远的一个在新疆,女孩被拐卖到山里五年,生了三个孩子。基金会律师团队飞去当地,联合公安机关,花了两个月才把人救出来。
女孩被送到省城的庇护所时,浑身是伤,眼神呆滞。心理评估显示重度抑郁和创伤后应激障碍。
“她想见孩子。”心理治疗师汇报,“说舍不得...”
“不见。”阿霞在文件上签字,“安排她去海南的康复中心,换环境,切断一切联系。孩子那边,如果男方家庭愿意养,我们监督;不愿意,送福利院。但母子不能见面。”
“会不会太残忍了?”
“残忍?”阿霞抬眼,“让她见孩子,然后呢?心软留下?再过五年,又来求助?周医生,我们是救人的,不是制造循环悲剧的。”
女孩在康复中心待了半年,渐渐恢复。基金会资助她学了美容技术,现在在广州一家美容院工作,月薪八千。她寄来感谢信,说:“谢谢你们当时没让我见孩子。现在我知道了,那不是爱,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阿霞把信放进档案,没有回信。
基金会的存在,像一面镜子,照出了许多人不愿直视的真相。其中最刺眼的,是那些“寻母孩子”的愤怒。
抖音上出现了一个话题:#被拐母亲,你的孩子恨你#。
一个ID叫“寻母二十年”的用户发视频,泪流满面:“我妈被拐到山里,生下了我。后来她跑了,再也没回来。我今年二十五岁,从小被人叫‘没娘的孩子’。我想问她:你就那么狠心吗?我是你身上掉下来的肉啊!”
视频获得百万点赞。评论区群情激奋:“这些女人太自私了!”“生了孩子就跑,配当妈吗?”
紧接着,更多类似视频出现。有男孩举着母亲年轻时的照片,在村口哭喊;有女孩发长文,说母亲逃跑后,父亲酗酒家暴,自己从小受苦;还有个中年男人,说他母亲三十年前被拐,二十年前逃跑,去年肝癌晚期想见他最后一面,他拒绝了。“她抛弃我的时候,就该想到有今天。”
舆论开始分化。有人同情这些孩子,有人质疑:“你们父亲买女人的时候,怎么不骂?”
战火很快烧到霞光基金会。有人扒出基金会的“不返回”条款,大骂:“就是你们教唆母亲抛弃孩子!你们拆散家庭!”
阿霞的微博被攻陷,私信里满是诅咒。公司前台收到匿名包裹,里面是带血的布娃娃。
“要不要发声明?”公关总监问。
“不发。”阿霞继续看财报,“让他们闹。”
“可是影响公司声誉...”
“真正做事的机构,不需要讨好所有人。”阿霞合上电脑,“通知法务部,收集证据。诽谤超过五百转发的,起诉。”
一周后,霞光基金会的官网发布了一篇长文,没有情绪,只有数据。
文章第一部分:被拐妇女的生存现状分析。数据显示,留在被拐地的妇女,平均寿命比正常女性低8.3岁,患病率高62%,遭受家庭暴力比例87%。
第二部分:“寻母孩子”的抽样调查。基金会随机联系了五十个发布寻母视频的用户,愿意接受匿名访谈的只有十二个。访谈发现:其中九人知道父亲是买主,但选择美化父亲“老实人”形象;十一人对母亲的遭遇毫无了解,甚至认为“嫁谁不是嫁”;所有人将自身不幸归因于母亲离开,而非父亲犯罪。
第三部分:法律条文。《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附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收买者被判刑三年。
文章最后写道:“我们理解每一个孩子的痛苦。但痛苦需要正确的归因。你的母亲是受害者,你的父亲是犯罪者。你可以选择不原谅母亲,但请先起诉父亲。”
这篇文章如冷水泼进油锅。支持者称赞基金会敢说真话,反对者骂得更凶。但奇妙的是,寻母视频突然少了一大半——那些博主删视频了。
阿霞知道为什么。真正想寻母的,会联系基金会求助;那些博眼球蹭流量的,怕被起诉。
舆论战告一段落,但现实中的救助还在继续。基金会成立一年,救助了二百三十七人,帮助其中一百九十一人提起刑事诉讼,为六十四人提供了职业技能培训和工作岗位。
数字很干,但每个数字背后,都是一个重新开始的灵魂。
山村的变化是缓慢的,但确实在发生。
村小学新来的老师是大学生村官,教孩子们法律常识。有孩子举手:“老师,我爸说我妈是买来的,这犯法吗?”
老师答:“犯法。买卖人口是重罪。”
孩子回家问父亲,父亲一巴掌扇过去:“胡说八道!”
但夜里,那个父亲睡不着了。他想起二十年前,花八千块从人贩子手里买来的女人。女人跑过三次,最后一次被他打断腿。后来她老实了,生了两个儿子,前年胃癌死了。死前最后一句话是:“我恨你。”
他从来没当回事。女人嘛,打服了就听话了。但现在儿子问他:“爸,你犯法了吗?”
他答不上来。
类似的事情在村里悄悄发生。年轻人出去打工,见识了外面的世界,回来会问老人:“当年咱村买媳妇,真的不对吧?”
老人嘴硬:“那时候都这样...”
“都这样就是对的吗?”
没人能回答。
王二串的觉醒来得更直接些。儿子王念恩六岁那年,在学校被同学欺负:“你爸是买人犯!”
孩子哭着回家问:“爸,什么是买人犯?”
王二串如遭雷击。他这些年努力做个好丈夫、好父亲,在省城安家,有正经工作,以为过去真的过去了。但过去从未过去,它变成了儿子脸上的眼泪。
那天夜里,他去了派出所。
“我想自首。”他对值班民警说,“二十年前,我买了个女人。她叫李霞。”
民警查了记录:“这个案子已经处理过了,当事人不予追究。”
“她不追究,但我有罪。”王二串拿出存折,“这是我这些年的积蓄,三十万。能不能...能不能捐给受害者救助基金?”
手续办了三天。钱捐给了霞光基金会,匿名。但阿霞看到了捐款记录——账户名王二串,备注只有三个字:对不起。
她让财务退了回去,附言:“基金会不接受加害者捐款。请用这笔钱教育你的孩子:什么是罪,什么是罚。”
王二串收到退款,在银行门口坐了整整一下午。最后他把钱存进了儿子的教育基金,合同上写:“用于王念恩学习法律专业。”
二婶的报应来得更隐蔽。她的眼睛越来越差,去年彻底失明了。医生说,是心因性视力障碍。
她常梦见阿霞。梦见那个雨夜,阿霞浑身湿透地跑进她家,求她放她走。她说:“女子,认命吧。”然后亲手关上了门。
梦醒了,眼前一片黑暗。她知道,这是老天爷给她的惩罚——让她永远看不见光明,就像她当年,对别人的苦难视而不见。
村主任老王退休后,被返聘为村史馆顾问。整理资料时,他发现了一份泛黄的会议记录:十九年前,村委会讨论“李霞逃跑事件”,决议是“劝说留下,实在不行让家人拿钱赎人”。
他盯着那行字,手开始抖。当时他觉得这是“两全其美”——既顾全了王二串家的困难,又给了阿霞出路。现在他明白了:这是帮凶。
他把那份记录放进了“警示教育展区”,在旁边注释:“这是集体作恶的证据。我们曾经以为自己在做好事,实际上在犯罪。”
后来有记者来采访,问他对霞光基金会怎么看。老王对着镜头,老泪纵横:“我支持。我们村...我们村欠那些女人太多了。如果有需要,我愿意去作证,去认罪。”
这段采访没播出来——记者觉得老人太激动,言论“不够正面”。但老王把这段话录了下来,放给每个来村史馆参观的人听。
“要记住,”他说,“错了就是错了,不能因为穷,不能因为‘大家都这样’,就变成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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