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野战营人手一辆自行车
但是,这一百吨钢管,都没有拉膛线。
国内最近刚出了个新闻,有个小工厂老板,接到老美一个客户的订单,跟他定制了一批钢管。
这批钢管的规格,正好可以用来做枪管,拉了膛线的。
老美那边的客户,没有说明这批钢管的用途。
但那个老板,应该是可以看得出来的。
但他依旧接下了这个单子,按照客户要求,制作出拉了线膛的钢管来。
结果,很快被警察找上门,给带走判了刑。
罪名就是制造和出口枪械零部件。
所以,赵清玄通过在缅的贸易公司,从国内订购无锋钢管的时候,没敢要求对方拉膛线。
“这一批没有膛线的无缝钢管,只能用来做滑膛枪。”
“以榆树湾兵工厂这些工匠的水平,还是让他们从火绳枪做起吧。”
榆树湾兵工厂中,有一些工匠熟知火绳枪的制作流程。
最近工匠们使用那批不合格的钢管,做出的火铳,就是火绳枪。
虽然那批火绳枪,在赵清玄看来不合格,但借此培养出了一批熟练的工匠。
现在,有了一百吨合格的无缝钢管,就能迅速投产,开始批量制作火绳枪。
“制作火绳枪,可以培养大批合格的工匠,积累技术。”
“等徐光启和宋应星来了,可以让他们主持工作,对火器型号进行升级。”
届时,有徐光启和宋应星这样的科技大佬。
有一批娴熟的工匠。
再加上赵清玄从现代,进行技术资料的投喂……
榆树湾兵工厂的兵工产品,绝对可以飞速更新迭代。
线膛枪,会有的。
填装子弹的后装枪,会有的。
……
理事院,会议大厅。
气氛严肃。
等那骑兵小队长把遇袭经过重复了一遍之后,与会的防卫团一众将领,当场就炸了。
“报仇!一定要报仇!”
“流贼不沾泥我听说过,一直在甘陕一带活动,卷裹饥民,劫掠有钱人,杀人如麻。没想到,竟然抢到咱们榆树湾头上来了。绝对不能放过他!”
“……”
防卫团自成立以来,几战皆胜,还没吃过亏呢。
且防卫团实力迅速扩张。
将士们有一个算一个,全都是主战派。
就连理事院班子成员,也是义愤填膺。
“这件事情,绝对不能善罢甘休。否则的话,后患无穷。”
“对。陕西连年天灾,到处都是饥民流贼。如果不沾泥的手下打了咱们,没得到严惩的话,其他人有样学样,都要来抢咱们的粮了。咱们还怎么安心搞建设?”
“必须把他们打怕了,让他们再也不敢。”
“……”
理事院和防卫团的态度,出奇地一致:
以血还血,以牙还牙!
一定要把不沾泥给打怕了。
沈长发:“好。既然大家意见一致,那就请陈婉儿同志分享烧纸,虔心祷告,向玄清公汇报,请玄清公最终定夺。”
要解决不沾泥,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对于榆树湾来说,这将是一场大战。
自然是要玄清公来最终定夺。
赵清玄:“陈婉儿,告诉大家,他们的态度,我很满意。这一次不但要打,而且,要打得狠,要打出咱们榆树湾管理区的威风来!要打得一切潜在的敌人胆寒,打出杀鸡儆猴的效果来!要让敌人再也不敢侵犯咱们榆树湾!和平建设的环境,是打出来的。”
陈婉儿一喜,一字不落地转述赵清玄的话。
“玄清公在看着咱们呢。”
“哈哈哈。玄清公都觉得咱们做得对!那个不沾泥,果然是该死!”
“痛快!太痛快了!打出咱们榆管区的威风来!打得一切潜在的敌人胆寒!”
“和平建设的环境,是打出来的!”
“……”
会议大厅,顿时兴奋起来。
赵清玄拿出手机,查了一下不沾泥。
不沾泥,原名张存孟。
公元1628年,也就是崇祯元年,张存孟在洛川起义,转战陕甘各地。
李自成造反之后,曾经投奔张存孟。
崇祯二年,张存孟葭州战败后投降明朝,但数月后,又重新起义,被明军击败。
一直到崇祯五年,张存孟才会被明军俘虏杀死。
能在明军多路大军的围剿中,四处流窜,折腾这么多年,不沾泥张存孟的生存能力,可想而知。
以榆树湾防卫团现在的实力来说,击败张存孟容易,想要杀死张存孟,难。
而且,不沾泥张存孟现在四处卷裹饥民,手下至少已经有几万人,随时可能爆兵到十几万。
防卫团跟他们打,即使每战必胜,怕也难免消耗。
列装火器的进程,必须要加快了。
但在此之前,防卫团不能干等着。
气可鼓而不可泄。
现在,军心正是可用之时。
如果让所有人都在榆树湾待着,等着列装火器,训练之后,再出战……
大家的气早就泄了。
赵清玄:“马队营官李彪,率两支百人队为先锋。配备,每人一马一骡三副棉甲。调集所有自动步枪、迫击炮、手雷,交于李彪。要求,李彪灵活作战,充分发挥骑兵速度快的优势。做到《孙子兵法》中‘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震’的境界。在运动中,寻找不沾泥老营人马,尽可能打击他的老营。同时坚持一个原则,先求自保,再求杀敌。骑兵速度快,若见势不妙,该跑就跑。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李彪闻言,大是兴奋。
这是防卫团成立以来,最大的一仗啊。
他李彪,竟然能够带领兵马,去做先锋。
最近,骑兵队发展也很迅速。
理事院四处求购马匹,再加上玄清公又赐下过几批马骡。
现在,骑兵队已经有四支百人队满编。
都能做到每人一马一骡。
这四支百人队,有一支正押送粮草,赶赴甜水堡。
有一支正护送赵二郎的商队进京师。
在榆树湾的,还剩下两支百人队。
玄清公全都交给他,让他带去打先锋。
而且,把榆树湾现存的自动步枪,还有迫击炮和手雷,全都调拨给他。
这是多大的信任?
李彪心潮澎湃。
李彪脚后跟一磕,站得笔直,小臂一甩,敬了一礼:“请玄清公放心!请防卫团放心!请理事院放心!我李彪,定不辜负厚望,一定完成任务!”
防卫团其他将领,见状羡慕得眼睛都红了,全都一脸渴望地看着陈婉儿,一个个求战心切。
赵清玄见状一笑:“不沾泥的核心,是一群老贼,个个有马。你们步队没马,一旦接战,就算能击溃不沾泥,最多也就是击杀一些饥民。不沾泥很是滑溜,他见势不妙,带着心腹打马逃跑,你们两条腿,可追不上四条腿。”
陈婉儿转述之后,众人纷纷拍着胸脯表态:
“玄清公请放心!我们步队最近拉练,急行军速度很快,我们未必追不上骑兵。”
“对!马儿驮载着人,也是会累的。我们急行军,能追得上!”
赵清玄忍不住乐了。
轻咳一声,恢复语气:“我准备从步队三镇中,挑选精锐,合成一营,单独成军,作战方向,是野战。”
“这一野战营军士,乃是我军精锐中的精锐,饷银提升三成。另外,每人配备自行车一辆。让你们骑自行车,追赶流寇。”
“这一营军士挑选的方法,也很简单。我把自行车,下发到步队各营去。”
“所有战士,抓紧时间学骑自行车。先学会的一千一百人,就被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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