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书网 > 我中奖一亿七千万,反手把家人送 > 第156章 维持原判

第156章 维持原判


九点整。法官从侧门走进来。他穿着一身黑色的法官袍,袍子很新,褶子很直。他走到法官席后面,坐下,把法槌放在右手边。书记员站起来,宣布法庭纪律。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很清楚。

法官核对双方身份。他先看被上诉人席。

“被上诉人林晓,是否到庭?”

陈律师站起来。“到庭。”

法官点了点头,看向上诉人席。

“上诉人林有根、刘桂香,是否到庭?”

周律师站起来。“上诉人因故无法到庭,由代理律师全权代理。”

法官问:“什么原因无法到庭?”

周律师说:“配合警方调查。”

法官看了他一眼,没有追问。他翻开面前的卷宗,手指在纸上划了一下。

“上诉人请求撤销一审关于拆迁款一百八十万的判决。被上诉人方有何意见?”

陈律师站起来。他的动作很慢,不急不躁。他拿起桌上的文件,翻开,看了一眼,又放下。

“审判长,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上诉人林晓户籍一直在上诉人家中,按拆迁政策应享有分配份额。上诉人上诉理由不能成立,请求维持原判。”

周律师站起来。“审判长,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虽户籍在册,但多年不在老家居住,对家庭无实际贡献。且被上诉人系养子,上诉人对其有养育之恩。被上诉人如今反目成仇,于情于理不合。”

陈律师说:“养育之恩与拆迁款是两回事。户籍在册即享有合法权益,与是否实际居住无关。上诉人若认为被上诉人未尽赡养义务,可另行起诉,但不能剥夺被上诉人应得的财产。”

周律师说:“被上诉人多年不回家,不赡养父母,现在回来要钱。”

陈律师打断他。“赡养义务的问题,不在本案审理范围内。本案的核心是拆迁款分配。上诉人将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混为一谈,企图用抚养问题掩盖拆迁款分配的不公。我提醒审判长注意,上诉人在上诉状中并未提出新的证据,只是重复了一审的答辩意见。”

法官翻看着卷宗,没有插话。

周律师说:“上诉人提交了新的证据。”

陈律师说:“请提交。”

周律师从公文包里抽出一份文件,举起来。“这是上诉人为抚养被上诉人所支出的费用清单。包括学费、生活费、医疗费等,总计超过二十万元。”

陈律师说:“审判长,这份清单的真实性有待核实。而且,被上诉人工作后每月向上诉人汇款,总额远超这份清单所列数字。被上诉人提交的汇款记录清晰可查,每笔都有银行流水。上诉人所列的抚养费用,恰恰证明了被上诉人在被抚养期间并未受到公平对待,一个普通家庭在二十年间为子女支出五十万元,这个资金还有待核实,而被上诉人工作后几年内向上诉人汇款的总额已超过这一数字。这说明被上诉人不仅没有亏欠上诉人,反而早已超额回报。”

法官翻到被上诉人提交的汇款记录,看了几秒。

周律师说:“汇款是被上诉人自愿的,不能抵消其赡养义务。”

陈律师说:“赡养义务是双向的。上诉人在被上诉人未成年期间未尽到应有的抚养责任,被上诉人成年后依然主动汇款,这已经远远超出了法律要求的最低标准。上诉人现在反过来要求抚养费,于法无据,于理不合。”

双方辩论了二十多分钟。法官没有打断,听完双方的陈述,又核对了证据材料。他把卷宗合上,抬起头。

“休庭。二十分钟后宣判。”

法槌敲了一下。

法官从侧门出去了。书记员关掉电脑,站起来,跟着出去了。法庭里安静了下来。旁听席上有人站起来活动,有人小声说话。

林建国坐在上诉人席上,手放在桌下,攥着拳头。他的指节泛白,指甲掐进掌心里。

周律师合上文件夹,转过头看着他。

“第一个案子,不太乐观。证据都在他们那边。户籍、拆迁文件、汇款记录,全得很。上诉本来就是走个形式,维持原判的可能性很大。”

林建国没说话。他盯着桌上那瓶矿泉水,瓶身上的水雾已经凝结成了水珠,顺着瓶身往下流。

周律师说:“第二个案子,等第一个宣判完再说。你父亲母亲不在,不好打。”

林建国说:“我知道。”

二十分钟后,法官重新入场。所有人站起来,坐下。

法官翻开判决书。

“关于林晓诉林有根、刘桂香拆迁补偿款纠纷上诉一案,本庭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敲下法槌,宣布第一个案子维持原判。法庭里安静了几秒。林建国坐在上诉人席上,手还攥着拳头,指甲掐进掌心里,那道印子已经深得发白了。周律师侧过身,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几句什么,林建国没听进去,他的目光落在对面的林晓身上。林晓没有看他,正在跟陈律师说话,陈律师点了点头,从公文包里抽出另一份文件,摆在桌上。

法官翻过一页卷宗,抬起头。

“现在审理林有根、刘桂香诉林晓赡养费纠纷一案。请原告方陈述诉讼请求。”

周律师站起来。他的动作不快不慢,把椅子往后挪了一点,站直了身体。他翻开面前的文件夹,手指在纸面上划了一下,然后抬起头,目光平视法官。

“审判长,我的当事人林有根、刘桂香,系被告林晓的养父母。林晓由他们抚养长大,成年后独立生活,但对养父母未尽赡养义务。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养子女对养父母负有赡养责任。现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林晓支付赡养费,具体金额为每年二十万元,支付期限为三十年,总计六百万元。”

他说完,把文件夹合上,坐下了。

法官看向陈律师。

“被告方有何意见?”


  (https://www.wshuw.net/3530/3530285/36333687.html)


1秒记住万书网:www.wshuw.net。手机版阅读网址:m.wshu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