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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孤芳不自赏耀天公主3


第二个要找的,是鲁奇。

前世,鲁奇是军营造坊里的一个小工匠,出身铁匠世家,祖传的手艺,却因不善逢迎、不会钻营,在作坊里蹉跎了半辈子。

他改良过弩箭、改进过铠甲、甚至设计过一种轻型投石机,每一件都比现有的军械强出一大截。可他的上书被层层驳回,他的设计被束之高阁,他的人被当成了笑话。

后来何侠掌权,为了讨好邻国,把鲁奇当成礼物送了出去。鲁奇不堪受辱,在送去的路上咬舌自尽。

临死前,他让人捎回一句话:“白兰不识宝,宝便不留白兰。”

我听到这句话时,鲁奇的尸骨已经凉透了。

这一世,我直接去了军营造坊。

造坊在城外的军营旁边,烟火缭绕,叮叮当当的打铁声不绝于耳。我穿着一身劲装,带着尉迟烈和几个侍卫,大步流星地走进去。

作坊里的工匠们看见我,全都愣住了。

“公……公主?!”

“不必多礼。”我摆摆手,“谁是鲁奇?”

人群中,一个黑瘦矮小的中年男人怯怯地举起手。

“小人……小人就是鲁奇。”

我走过去,上下打量他。

一身破旧的工装,满脸烟灰,双手粗糙得像砂纸,指节变形——那是常年打铁留下的痕迹。

“鲁奇,”我开门见山,“孤听说你改良过连弩?”

鲁奇一愣,随即涨红了脸:“公主……那都是小人瞎琢磨的,不值一提……”

“拿来给孤看看。”

鲁奇犹豫了一下,从工坊角落里翻出一把弩。

这把弩比军中制式的连弩小了一圈,弩臂更轻,弩弦更有韧性,箭匣的容量却大了一半。我拿在手里试了试,手感极好。

“射一箭。”

鲁奇接过弩,对准远处的靶子,扣动扳机。

嗖嗖嗖——

三箭连发,箭箭命中靶心,力道十足。

尉迟烈瞳孔骤缩:“这……这比军中最好的连弩还强三分!”

“不止。”我仔细看了看弩臂的构造,“鲁奇,你是不是改了弩臂的材质和角度?”

鲁奇眼睛一亮,激动得声音都变了:“公主看出来了!小人把榆木换成了柘木,又调整了弩臂的弧度,这样拉力更大、射程更远、精度更高……”

他越说越兴奋,滔滔不绝地讲起自己的改良思路,眼中全是光。

那是被看见、被认可的人,才会有的光。

我听他说完,点了点头。

“鲁奇,孤给你将作监大匠的职位,让你全权负责白兰军械改良。你要人给人,要钱给钱,要材料给材料。孤只有一个要求——”

我直视他的眼睛,一字一顿。

“替白兰,造出天下最强的军械。”

鲁奇愣住了。

他呆呆地看着我,嘴唇颤抖,眼眶泛红。

“公主……小人……小人只是个铁匠……”

“孤说了,孤不看出身,只看本事。”我拍了拍他的肩膀,“你的本事,孤比你自己还清楚。连弩、精钢甲、攻城器械、甚至火炮——你都能造。”

鲁奇浑身一震。

火炮?

他只在梦里想过的东西,公主怎么会知道?

“公主……”他声音哽咽,扑通一声跪下,“公主大恩,鲁奇无以为报!鲁奇这条命,从今天起就是公主的!鲁奇一定替公主造出天下最好的军械!”

我扶起他,微微一笑。

“别跪了。起来干活。”

此后三年,鲁奇像疯了一样扑在军械改良上。

他造出了射程提升三成的连弩,造出了轻便坚固的精钢甲,造出了威力惊人的轻型火炮,还改良了攻城车、投石机、床子弩……

白兰军队的装备,直接从二流跃升为乱世第一。

每次有新军械问世,鲁奇都会第一时间送到我面前,像献宝一样,眼睛亮得像星星。

“公主您看!这是小人新改良的——”

我每次都会认真看、认真试、认真夸。

“好。鲁奇,你替白兰立大功了。”

然后重重赏赐。

鲁奇不要金银,不要官职,只求我让他继续待在作坊里打铁。

“小人就这点本事,能给公主做事,是小人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我笑了笑,由着他。

这一世,鲁奇没有被送出去,没有咬舌自尽。

第三个要找的,是林拙。

林拙是白兰最有名的水利农桑专家,出身书香门第,却因性格耿直、不愿攀附权贵,被世家排挤出朝堂,在乡间隐居了十几年。

前世,何侠为了讨好世家,把林拙的治水方案全部否决,林拙郁郁而终。

临死前,他在自己的著作《治水策》扉页上写了一句话:“白兰不用林拙,林拙便不为白兰用。”

这一世,我亲自去乡下请他。

林拙住在一间茅草屋里,院子里种着几畦菜,养着几只鸡。他本人五十出头,面容清瘦,须发半白,一身粗布衣裳,手上全是老茧。

看见我,他没有惊慌,也没有受宠若惊,只是淡淡地行了个礼。

“公主大驾光临,草民有失远迎。”

我开门见山:“林先生,白兰连年水患,百姓苦不堪言。孤听说先生有治水之才,特来相请。”

林拙看了我一眼,目光平静得像一潭死水。

“公主,草民不过是个乡野村夫,哪懂什么治水。”

“先生不必自谦。”我取出他前世写的《治水策》,递给他——当然,这一世这本书还没问世,是我“凭记忆”默写出来的。

林拙接过书,翻了几页,脸色大变。

“这……这是草民多年研究的心得,从未示人,公主如何——”

“孤说了,孤窥见了天机。”我直视他的眼睛,“先生有大才,白兰需要先生。孤请先生出山,任治水使,全权负责白兰水利农桑。先生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孤绝不干涉。”

林拙沉默了很久。

然后,他放下书,缓缓跪下。

“公主既然知道草民的本事,那草民也不藏着掖着了。草民只有一个要求——”

“先生请说。”

“草民的治水方案,可能会动到一些世家的利益。到时候,请公主替草民挡住。”

我笑了。

“先生放心。谁敢动你的人,孤先动他全家。”

林拙深深叩首。

“草民林拙,愿为公主效犬马之劳。”

林拙出山后,用了三年时间,修了三条主干水渠、十七条支渠,改造了五万亩农田,引进了高产粮种,让白兰粮食亩产翻了一倍。

他还编写了《农桑辑要》,推广到白兰各地,手把手教百姓种田、养蚕、植树。

白兰百姓从此丰衣足食,家家有余粮、户户有余钱。

第四个要找的,是秦锐。

秦锐是白兰世家子弟,少年从军,勇猛无双,天生就是将才。前世,他因出身旁支、不受家族重视,在军中蹉跎了十年,始终是个不起眼的校尉。

后来何侠掌权,秦锐因不满何侠卖国求荣,愤而起兵反抗,兵败被杀。

临死前,他对天怒吼:“白兰若有明主,秦锐何至于此!”

这一世,我直接将他从军中提拔出来,跳过层层考核,任命他为新军统领,负责训练白兰玄甲铁骑。

秦锐受宠若惊:“公主,末将不过是个小小校尉——”

“孤说了,孤不看军阶,只看本事。”我看着他,“你的本事,孤比你自己还清楚。你能打硬仗、能带强兵、能练铁军。白兰需要你。”

秦锐热泪盈眶,单膝跪地:“公主知遇之恩,秦锐以死相报!”

此后五年,秦锐练出了一支让周边诸国闻风丧胆的玄甲铁骑。

这支军队,人人身披鲁奇打造的精钢甲,手持改良连弩,骑术精湛,战法犀利,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秦锐每次出征前,都会来向我辞行。

“公主,末将去了。”

“去吧。打赢了回来,孤给你庆功。”

“末将遵命!”

然后,他翻身上马,带着玄甲铁骑呼啸而去。

每次都是凯旋。

每次回来,他都会跪在我面前,献上敌国的降书和战利品。

“公主,末将不辱使命!”

我亲手扶起他,替他拍去肩上的尘土。

“辛苦了。”

就这样,我用半年时间,将前世被埋没的人才一一挖了出来:

穆衍治内政,尉迟烈掌旧军,秦锐练新军,沈砚管财贸,林拙兴农桑,鲁奇造军械,苏九卿掌情报。

七个人,七个领域,七把利刃。

加上无数从寒门选拔出来的能臣干吏,我的事业班底,初具雏形。

这些人,每一个都对我死心塌地。

不是因为我给了他们官职和俸禄,而是因为我看见了他们的价值,给了他们施展才华的平台。

穆衍曾在酒后感慨:“老臣侍奉了三代白兰王,从未见过像公主这样识人善用的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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